關于工程聯營合同
在現代工程中,特別在大型的以及特大型的工程中,聯營承包是經常發生的。由幾個承包商,最常見的是施工承包商,設備供應商,設計單位等簽訂聯營合同,組成聯營體,共同承接業主的工程。由于在建筑工程中聯營的種類,聯營的范圍,聯營成員的責權利的劃分不同,使聯營合同的形式、內容、簡繁程度差別很大。下面介紹一個比較復雜的,同時又是比較完備的聯營合同的基本內容。
1 基本情況
簡要介紹聯營體名稱和通訊地址,工程名稱,預期總工期,聯營的目的和工程范圍,聯營合同的法律基礎。
2 聯營成員概況
各聯營成員的公司名稱,地址,電話,電傳,郵政編碼和簡稱。
3出資比例和責任
列出聯營成員之間的出資份額比例。在聯營體中,各聯營成員權利和義務劃分,特別是利潤和虧損,擔保責任和保險都按出資比例確定。
4 投標工作
主要確定在投標過程中聯營成員各方的義務與責任。有時這些內容不在聯營合同中出現,而是通過一個獨立的協議定義。
4.1由于業主已認可以聯營體的名義投標,如果聯營體的標書為業主所接受,則中標后以同樣名義與業主簽定工程承包合同。各聯營成員受承包合同的制約,按承包合同和法律,各方負有連帶責任和義務。
4.2投標工程中的責任分擔:
5聯營工程范圍
(1)為實現聯營目的,聯營成員有責任按照出資比例完成聯營體的工作(如提供資金,提供擔保、機械材料和勞務,完成規定的工程),以及由合同導出的責任。
(2)如果某個聯營成員沒有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他對聯營體的責任,在不損害其他聯營成員所有的合理要求及本合同賦予的權利情況下,他應清償在從寬限期開始到工程承包合同的全部責任完成為止,因他的違約而引起的聯營體的損失。
(3)如果某聯營成員未完成他的工程范圍,可以通過變更出資比例,以使其他聯營成員的權益不受損害。新確定的出資比例由該聯營成員已完成的工程范圍與合同規定所承擔的總工程量比例確定,并在確定的當月底有效。
(4)對于某聯營成員沒完成合同范圍而引起聯營體損失的補償和對違約者的履約要求,也可以通過調整支付和/或調整出資比例的要求實現。
(5)針對出資比例變更所引起的合同爭執,該聯營成員可以在重新確定的當日起規定時間內按仲裁條款內提出仲裁。
6聯營體的組織機構
通常聯營體以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或聯營成員大會作為最高機構。而日常的管理工作分別由技術經理,商務經理,工地經理負責。
6.1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
每一個聯營成員在管委會中有代表和副代表,有相應的投票權。聯營成員派往聯營體日常的工作人員不能在管委會中代表聯營成員。
(1)管委會的決定權。只有當所有的聯營成員代表按指定的時間出席或至少2/3出席時,管委會才有權作出決定。否則,管委會無決定權。
(2)會議通知應至少在8天前及時送達各聯營成員。在緊急情況下,通知期也可縮短。管委會可以根據某聯營成員要求或請求召開。一般在提出要求后14天內召開。
(3))一般只有在參加會議的聯營成員一致同意后才能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如果沒有一致通過,同時決定又不能推遲,則應在近期內重新舉行管委會會議,以參加者多數意見作出決定。在緊急情況下,決定還可以經所有聯營成員經書面/電報/口頭同意而作出。
本規定不能改變聯營成員之間應承擔的聯營法律責任。
(4)在管委會會議上,技術經理要作記錄,并在10天內將會議紀要送至聯營成員各方。如果在收到會議紀要后14天內沒有書面反對意見,則該紀要即被批準。
(5)有關本聯營合同的變更和補充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法律程序進行,必須有所有聯營成員簽字的書面協議。
管委會出于一個重要的理由可以通過技術經理、商務經理、工地經理以外的所有聯營成員一致同意,決定取消他們的職責。
(6)由于管委會成員的活動使聯營成員產生的費用是不能補償的。
6.2技術經理
技術經理由某聯營成員承擔,他負責主合同建筑計劃的有序實施,負責履行聯營合同和執行管委會技術方面的決定。
(1)負責整個建筑工程監督工作,向現場經理發出指令;
(2)負責一切必要的建筑工程活動相關的批準以及由聯營體作出的批準;
(3)確定工程的監督管理人員,并向他們授予職責;
(4)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和規范委托和任命安全負責人,監督安全工程師,職保醫生和其他勞動保護專業人員的工作;
(5)與商務經理協同簽訂分包合同;
(6)在主合同進行中,處理并解釋與業主的合同關系,特別是處理建筑施工中的重大問題,合同的變更和擴展,以及與管委會一起批準追加款項;
(7) 出席承包合同工程的驗收;
(8)保存法律所要求的技術資料原件,必要時由管委會確定哪些資料作為技術資料;
(9) 保存商務經理按合同所提供的保函文件。
(10)技術經理負責提供監督工程實施必要的資料,并將副本或復印件提交各聯營成員。
(11)按照管委會決定,各聯營成員向技術經理提供資料。
(12)技術經理應將所有重要的業務事件通過及時地向所有的聯營成員提出副本,送達書面文件,及時作出報告,讓聯營成員及時了解工地基本情況,使他們能參與工程管理。
6.3商務經理
商務經理由某聯營成員承擔。他對聯營體所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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